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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班主任工作条例

[ 信息发布:管理员 | 发布时间:2013-03-12 | 浏览:2447次 ]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,是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者和落实者,为了使班主任工作规范化,制度化,特制定本条例。

第二条 班主任工作是教师应履行的重要职责之一,是否承担班主任工作,是否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是教师晋升职务(职称)的重要依据。不接受班主任工作的教师,学校不予聘任教师职务,已经聘任的应予以解聘;对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者,不得评定、晋升职称。

第三条 班主任要选拔思想品质好,遵纪守法,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,作风正派,能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责任心强,关心、爱护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身体较好,具有一定教育和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。班主任由学生科提名,主管校领导择优任命。班主任任期一般为二至四年,期满可以继续聘任。

第二章 班主任的基本职责

第四条 在学生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。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职责。班主任应经常不懈地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教育,促使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,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,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,培养健康的身体和心灵,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、有文化的建设者。

第五条 抓好班委会、团支部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。

第六条 全面了解和掌握班内学生的详细情况,填写学生综合登记薄,记载学生在校期间的奖惩、学习成绩等,列入移交材料。

第七条 做好跟踪教育和后进生的转化工作。

第八条 做好学生的日常全面考核工作,学期操行评定工作,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评定工作。

第九条 做好班级教室、宿舍的公物管理工作和卫生工作;抓好两操出勤、配合任课教师做好课堂教学的管理工作。

第十条 认真开好班会,坚持周讲评制度。

第十一条 出席学校、学生科召开的班主任工作会议,及时反映学生中的问题。

第十二条 抓好学生的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、安全教育工作和学生外出实习前的组织工作。

第十三条 每学期开学初有工作计划、学期末有工作总结。

第十四条 严格要求自己,处处以身作则、言传身教、作学生的表率和知心朋友。

第三章 班主任的管理与考核

第十五条 学生科是班主任管理的职能科室,按照本条例的规定,负责制定全校学生的工作计划;落实各项管理和教育工作;实施对班主任考核和奖惩并负责班主任津贴的发放工作。

第十六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为两部分,即量与质。量的部分指班主任考核的工作内容。质的部分指班主任工作的效果。量的考核满分为30分,质的考核满分为70分,每月考核一次。根据学校奖金分配规定,每月发放80%,所剩20%依据期末考核的结果发放。即根据每月考核的平均数,85分以上发全额,85分以下按每少1--5分扣减5%计发。并将此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依据。

具体量化考核的内容是:

一、班主任早操每周跟操2--3次,每缺一次扣0.5分,班上检查每缺1人扣0.2分。

二、班会每缺一次记录扣1分。

三、晚自习要求班主任每周检查2--3次,本班宿舍卫生每周检查1次,并填写检查记录,每缺1次扣0.3分。班上晚自习纪律差,大声喧哗,影响他人学习每次扣1分,卫生根据周四检查及公寓平时抽查不合格者扣1分,(每周 最多扣2分)。

四、值周缺勤一次扣1分(含每晚及周四卫生检查),劳动周每缺1次扣1分。

五、班主任应完成的其它工作每缺1次扣1分。

六、上课出勤率:每天上课期间每缺1人扣0.5分,迟到1人扣0.1分。

七、本班学生受学校通报批评、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、开除学籍的分别扣0.5分、1分、2分、3分、4分、5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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