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您登陆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网站

  • 站内搜索:

当前位置:

首页 >> 学生管理 >> 德育与纪律


学生早操管理制度

[ 信息发布:管理员 | 发布时间:2013-03-12 | 浏览:4062次 ]

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增强学生体质,形成良好的校风和育人环境,促进早操制度化、规范化,特制定如下制度:

一、早操时间

每周一至周五早晨按作息时间做操(雨雪天除外)。

二、早操内容

以广播体操为主,冬季结合长跑及其他运动形式进行锻炼。

二、早操要求

1、凡住校学生均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,按时参加早操锻炼。

2、早操严格实行考勤制度,请假必须出示有效假条,否则以旷课论处。

3、早操锻炼,学生应精神饱满、态度认真、动作准确,不敷衍、不走过场。

三、奖罚办法

1、旷操两次按旷课一节计,并取消“三好”、“优干”及奖学金的评选评定资格。

2、早操作为体育的组成部分,对学生考察结果要在学生综合考核成绩中体现。

3、学生会、各班要定期总结学生的出勤情况,并将考勤结果向学生公布,对旷操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,并作如下处理:

(1)学期旷操累计达2次,责令书面检查,全班通报批评。

(2)全学期旷操累计达6次,责令书面检查,全校通报批评。

(3)全学期旷操累计达12次以上者,折合旷课节数,按《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违规学生处罚条例》处理。

4、学生科对各班早操情况作不定期抽查。班级学生早操出勤率及早操质量列入先进班级体考核指标。

5、学生早操出勤率、质量作为班主任工作考核内容之一。



版权所有: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 地址:陕西省宝鸡市西宝路50号 邮编:721006 电话:0917-3361505
陕ICP备19021324号 网站总访问量:11068252    今日访问量:4465 技术支持宝鸡世纪网络

陕公网安备 6103020200031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