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您登陆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网站

  • 站内搜索:

当前位置:

首页 >> 学生管理 >> 德育与纪律


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开展“学生进律所”、学习“民法典”研学活动

[ 信息发布:学生科 | 发布时间:2024-06-04 | 浏览:1232次 ]

20245月是第四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增强广大师生的遵法、守法、学法、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近日,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以“民法典宣传月”为契机,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了系列活动。

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,学校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“美好生活·民法典相伴”等宣传标语。

529日,师生代表在副校长马洁的带领下前往陕西方镜律师事务所参观学习。律所主任张欢将民法典与校园生活相结合,重点剖析身边常见案例背后的法理知识,给师生们做了《民法典》主题宣讲。随后,律所副主任梁宝虎详细解答了师生关于法律的问题。学校一直以来坚持实行了法律顾问聘用制度,长期与该事务所签订律师服务协议,有效保障了学校重大决策、风险防控及师生权益维护。

531日,校团委组织开展了关于民法典的手抄报比赛,学生们用手中的画笔,将民法典的精髓和要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出来。

63日,各班级围绕民法典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条款,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班会。通过班主任的讲解、学生的讨论和角色扮演等形式,师生们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入的理解。

通过本次“民法典宣传月”系列活动的开展,师生们对民法典有了更加全面、深入的了解。今后,我校将通过更加丰富的形式和内容,推动普法教育制度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,进一步提升师生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。





版权所有: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 地址:陕西省宝鸡市西宝路50号 邮编:721006 电话:0917-3361505
陕ICP备19021324号 网站总访问量:12032023    今日访问量:5306 技术支持宝鸡世纪网络

陕公网安备 6103020200031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