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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公寓管理规定

[ 信息发布:管理员 | 发布时间:2013-03-12 | 浏览:4307次 ]

一、学生出入公寓一律佩带胸卡。

二、服从公寓管理,自觉接受公寓管理工作人员的各项检查,遵守公寓作息时间,不得无理取闹、干扰公寓的正常工作。

三、探视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在公寓登记,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进入学生宿舍。

四、学生须按统一指定的宿舍、床位住宿,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。

五、午休及夜间就寝后,须按时休息,不得高声喧哗,不得播放收音机、拍球、打闹及其它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。

六、爱护公物,不得损坏各种公共设施、换锁等。

七、讲文明、讲礼貌、不打架斗殴,不拉帮结派,不搞同乡会,不吸烟、不喝酒、不划拳、不赌博,不饲养宠物。

八、节约用水用电,做到随手关水关灯,严禁私接电源安装大灯泡,使用电炉和电热毯。

九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,妥善保管各自贵重物品,做到随手锁门,不将本宿舍钥匙交给他人使用。

十、自觉维护公寓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从楼上往下倒水及抛撒杂物,不焚烧废纸,不乱涂乱画,不将剩饭剩菜带入宿舍。

以上十条请同学们自觉遵守,如有违犯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、纪律处分和罚款额一般视情节以5--50元为限,特别严重的不超过200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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